通知通告

关于做好国家广电总局2020年度优秀国产纪录片及创作人才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北京市广电局   发布者:网站编辑   发布日期:2021-4-1 10:15:57   阅读量:234  
内容摘要:所有纸质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于2021年4月12日前寄送至我局,总局不接收参评单位直接报送。我局以收到邮件材料时间为准,逾期将无法参评

北京广播电视台、首都纪录片发展协会、市纪录片制作机构、各区融媒体中心:

为表彰奖励优秀国产纪录片作品、人才及制作、播出机构,加快推动中国纪录片产业繁荣发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将于近期开展2020年度优秀国产纪录片及创作人才扶持项目评审工作。

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2020年度优秀国产纪录片及创作人才扶持项目申报事项的通知》(广电发﹝2021﹞83号)要求,近期我局将在全市开展2020年度优秀国产纪录片及创作人才扶持项目收集、审核、申报工作,并向总局推荐优秀项目。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一、 申报要求

参评扶持项目的国产纪录片须已公开播映,原则上应为入选当年国产纪录片季度推优的作品。请严格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年度优秀国产纪录片及创作人才扶持项目评审办法》(见附件1)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二、 申报材料

1、 申报表。

2、申报优秀栏目,须提供5期节目的高码流MP4、MPEG等格式的视频文件(以U盘或硬盘邮寄),栏目年度国产纪录片播出总量及国产、引进纪录片播出比例,并说明选购选播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推荐的优秀国产纪录片数量、时长。

3、申报优秀播出机构,需提供年度国产纪录片的播出总量、国产纪录片的外购(非本单位制作)比例、国产与引进纪录片播出比例,并说明选购选播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推荐的优秀国产纪录片数量、时长、播出时间。

4、申报优秀制作机构,须提供机构年度国产纪录片产量(合拍片需单独说明)。同时,说明本机构制作的纪录片获得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推荐的数量。

5、申报重大理论文献影视片需同时提交广电总局颁发的《理论文献影视片播映许可证》复印件。

6、其他可以体现传播效果的材料,如收视率、点击率证明、播出机构播出证明、国内外销售情况证明、媒体报道材料等。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所有纸质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于2021年4月12日前寄送至我局,总局不接收参评单位直接报送。我局以收到邮件材料时间为准,逾期将无法参评。

寄送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55号北京市广播电视局,邮编:100010。收件人:毛宏伟;电话: 64081316。并请将扶持项目《申报表》电子版文档发至邮箱:xuanguanchu@gdj.beijing.gov.cn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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